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2010-08-26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发[2010]5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在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创新争优活动要求,现将《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

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

(一)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各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功立业。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二)注重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围绕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党员的岗位职责,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

(三)注重解决师生关注的问题。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最高标准,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

(四)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普通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进行承诺。离退休党员只进行口头承诺。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分党委(党总支)承诺的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推进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重点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为广大师生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党支部承诺的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党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骨干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

1、教学岗位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围绕教书育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作出承诺。

2、管理岗位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服务师生、管理育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爱岗敬业、提升能力、服务师生,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岗位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3、服务岗位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服务育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岗位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4、学生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围绕不断完善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同学,勇挑重担,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乐于奉献,遵守法纪,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一)调研走访。承诺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师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师生需求,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得到师生认同。

(二)提出事项。7月底,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具体打算和承诺事项。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与党员师生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师生智慧,力求承诺事项具体、实在。

(三)审核确定。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和符合师生意愿,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和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加以完善。

(四)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级党组织的承诺要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员的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7月底前完成,8月底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基层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报学校创先争优办,党员的公开承诺书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及党支部各保存一份。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作到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要把公开承诺工作与党员的民主生活会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联系点的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做好公开承诺,严格承诺标准,提高承诺的公信度。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公开承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当限期整改。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公开承诺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学校组织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附:1、 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0级新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给领导干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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