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需强调的几个问题

2010-06-12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2010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需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党组织关系转往何处的问题

1.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留校工作或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开据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2.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

3.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出组织关系:①学生主动联系内蒙古人才交流中心0471-6601321、呼和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1601515(人工)或其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咨询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材料、程序、费用等,认为适合自己后,可在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上填写转接信息②学生通过父母联系家庭所在街道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咨询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程序、材料等,认为适合自己后,可在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上填写转接信息③准备考研或在某地长期打工的同学,可以主动联系暂住地街道党组织,咨询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程序、材料等,认为适合自己后,可在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上填写转接信息;

4.对想要把党组织关系留在学校的同学,学生工作干部要耐心的为他们分析利弊得失,讲清学院资料室不是正规的档案管理存放机构,放在学校会影响他们的工资、职称晋级等,而人才中心是专门的档案、户籍管理单位,有专门的流动党员党支部和一整套成熟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放在那里不会耽误诸如预备党员转正、交纳党费、组织生活等事情,也不会出现“自动脱党”的现象。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时限问题

1.根据招生就业处毕业生离校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毕业生转组织关系的时间为:

 6月25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51511627@qq.com;

6月27日前,组织部将审核后的《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电子版发回学院电子邮箱;

6月28日-30日,学院打印《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组织部审核后稿)一式两份,经分管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后,一份留学院存档,另一份由认真负责、字迹工整的同志携带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全体毕业生党员原则上都要在毕业离校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3.确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院要在《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中注明原因,并将其基本信息填写到《××学院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2010年12月31日前将该表上报组织部),把他们纳入到学院流动党员党支部进行教育管理,确保联系通畅、按时交纳党费、按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

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丢失、错误需要补开问题

各分党委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到学生手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补开介绍信,确实需要补开的同学,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登记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补开介绍信手续(重新开据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超过1次),如果发现未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擅自给学生开出介绍信的情况,将追究学院相关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

四、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问题

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工作,要专门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就党员意识及转接党组织关系等事宜开展教育活动。要亲自为学生讲解转接党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注意事项及“口袋党员”的严重后果。

五、2010年以前学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

1.请各分党委委派专人调查核对到目前为止仍未开出组织关系的往届毕业生党员或手持介绍信的“口袋党员”,抓紧联系未转组织关系党员,了解情况并补充填写校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学院未转组织关系党员登记表》,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处理办法。

2.各学院要专门成立由副书记担任支部书记的流动党员党支部, 在学院网页开辟专栏,上传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通知公告、学习知识等材料,向流动党员公布流动党支部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Email、QQ号)等。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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