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制度的通知

2016-06-02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6]11  

 

关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制度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 教育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16]30号)有关要求,现就落实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制度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计划周报制度  

按照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安排,各党支部要因地制宜制定学习计划,从6月份开始,每周一上午1030前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本单位各支部本周学习计划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组织部(学习计划样表见附件1),便于学校了解掌握各支部学习情况。  

二、学习进展情况月报制度  

各分党委(党总支)每月要将本单位学习教育阶段性进展情况(主要总结本单位学习教育的特点、亮点及学习效果等)电子版报送组织部,同时填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三、定期督导制度  

学校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调阅材料、面上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对会议记录、谈话记录、考勤登记、请假补课、读书笔记、党课讲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进行检查,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工作全覆盖。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半个月要向督导组反馈学习教育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所属支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做好学习教育(学校督导组名单见附件3)。  

四、讲党课制度  

按照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要求,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都要讲党课。要把讲党课与围绕专题学习讨论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党支部日常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广大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6月   30日前   ,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讲一次党课,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校领导、其他处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要在11月底之前至少讲一次党课。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党课讲稿要在讲党课前一周报校党委组织部审阅,其他人员党课讲稿于每次党课后一周内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统一报组织部。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组织部将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做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1本周学习计划表.doc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doc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 62

附件3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名单  

 

督导组分四个小组  

第一组:吕清禄、靳国斌、叶德成、高兵  

督导单位: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兽医学院党委、图书馆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基础教育中心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机关第三党总支  

第二组:赵云虎、靳小平、郭政文、徐睿智  

督导单位:动物科学学院党委、机电工程学院党委、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委、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第三组:郑培亮、周浩、乌拉、王雁  

督导单位:生态环境学院党委、经济管理学院党委、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机关第二党总支  

第四组:王忠东、张文、李伟威、王继成  

督导单位:农学院党委、林学院党委、外国语言学院党委、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机关第一党总支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组织部党支部干部服务承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