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点击:[]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中组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高校工委工作要求,现对我校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简要情况  

中组部经过调研论证、申报立项、顶层设计、系统研发、安全建设,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展到信息库建设关键阶段,当前硬件设施、软件系统、网络环境等正自上而下陆续部署,党的十九大前建成并试运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指日可待。  

(一)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主要包括8 个管理子系统: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基层党组织活动管理、党内统计;6 个服务子系统:网上组织生活、党员服务、基层党务公开、党代会代表在线服务、在线学习培训、在线互动论坛。  

(二)信息系统的网络构架  

系统采用“内网+外网”的网络架构。“内网”即大组工网,部署在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主要运行保密要求较高、以管理为主的8个子系统。“外网”即互联网,主要依托共产党员网,运行非涉密、以教育服务为主的6个子系统。系统通过虚拟专网技术(依托互联网,开辟专门通道进行加密传输),实现基层党组织与组织部门的信息连通。均可通过刷党员的居民身份证或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身份识别,办理相关业务。  

二、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安排  

  1.信息采集的内容: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10项内容,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16项内容。  

2.信息采集的方法步骤:  

信息采集—信息校核—信息录入—检查验收  

3.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全体师生党员,包括2017届毕业生党员及2017年6月新发展党员。

  4.信息采集的完成时间:    

2017年6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党委组织部成立全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选派精干力量,逐级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选派1名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信息采集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支部责任人,也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为本支部的信息采集员。请于6月8日12:00之前提交《信息采集工作前期报告》。  

2.确保信息质量与安全。坚持“准确、完整、规范”这六字要求,与2017年党内半年报数据保持一致。要强化保密意识,层层签定保密协议,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信息安全。

3.6月8日晚6:30,组织各单位信息采集员业务培训,辅导信息采集工作及2017年党内统计半年报相关工作。请各单位信息采集员(1人)准时参加,可带一名负责本单位党统信息的学生参加。培训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  

 

模板:  

XXXX学院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前期报告  

一、专项工作小组  

二、基层党组织全称:  

一般为“中共”+“单位名称”+“党组织类型”,如  

1、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XX系教工党支部  

3、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第X学生党支部  

三、信息采集员  

1、分党委(党总支)信息采集员:姓名,联系电话  

2、各支部信息采集员: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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