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说明

2019-06-18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内组发〔20179号)规定做好2019年度党费收缴工作。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以20191月工资为基础,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一、月交纳党费基数的确定

(一)在职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的确定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五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物业补贴),计为五项之和;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月交纳党费基数的计算公式为:

 

注: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分别按五项之和的8%2%0.5%12%4%计算,扣除项比例合计26.5%

 

(二)离退休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的确定

以基本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 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交纳比例为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 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月交纳党费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做好2019年党费核定工作,并于624日前将20191月党员交纳党费核定表(见附件)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nndzzb@126.com

以上说明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1月党员交纳党费核定表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 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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