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及选举有关知识

2007-09-20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基层党组织及选举有关知识

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党员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

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选举程序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上一条:关于成立学院党的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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