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织部:履行全校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能,承担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人才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措施;定期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人才工作情况;协调好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抓好处、科两级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和掌握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总结交流人才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宣传部: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向校内外宣传学校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宣传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的经验和做法,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
教务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并做好相关的落实工作;实施“名师工程”,开展“优秀主讲教师”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抓好师德建设,培育优良教风和学风。
人事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并做好相关的落实工作;提出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的队伍建设规划,拟定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方面的具体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管理和教育;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聘用工作;办好人才交流中心,为用人单位择人和各类人才择业提供优质服务。
科技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并做好相关的落实工作;组织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组织科研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开发、推广、服务以及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过程管理;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情况;推荐评选和奖励优秀科技人员。
研究生院: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并做好相关的落实工作;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重点学科建设,培养选拔和用好重点学科带头人。抓好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导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带动作用;利用学科建设平台,吸引、汇集高学历人才。
后勤管理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落实学校有关人才待遇的规定,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等生活问题。
财务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负责安排、核拨人才工作经费;管理学校人才专项资金;落实学校有关人才待遇的规定,保证各种人才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国有资产管理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落实学校有关人才待遇的规定,为高层次人才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办公条件。
发展规划处:参与学校人才工作重要措施的制定;把人才工作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