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3-09-02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3]10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增强新生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保证教育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发挥新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入党材料的审核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新生党员入校时要及时催缴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等。入校之后,要指派2名熟悉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对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时间及原单位党组织的考察情况等。要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登记表》,审核中如有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分党委(党总支)提出审核意见,将入党材料和登记表一并交党委组织部复核。

二、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完成入党材料审查工作后的一周内,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要按复核意见妥善处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抓紧时间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与组织部沟通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新生党员所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均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此外,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有相互直接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对不符合规定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协助新生与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重新开具后再行办理转接手续。

三、强化教育管理工作

对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已经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审核的新生党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按照学院学生党支部组建方式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确保新生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将新生党员身份在新生班级、宿舍“亮”出来,给他们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给他们发挥作用的空间和舞台,积极引导他们在优良校风、学风创建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工作中创先争优,发挥表率作用。

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要与本单位每名新生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行专门教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生党员参加第一次组织生活会时,要向党组织全面汇报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思想状况,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认真、热诚的教育,帮助和鼓励他们尽快融入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本专科新生党员要认真参加校党校举办的新生党员培训班。对一时难以确认党员身份的,在身份确认前可以安排他们列席党内有关学习教育活动,但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待身份确认后再作相应处理。   

四、按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新生预备党员如原单位党组织未提供预备期考察材料的,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了解其在原单位的表现情况,制定培养教育措施,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要给每个新生预备党员指派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及时了解他们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规定的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审核中有关情况的处理意见

1、预备党员在原单位转出时预备期已满的,应退回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接收。

2、如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应及时向本人和原发展单位党组织了解其入党过程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时请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目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3、对经审查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发展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对入党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预备党员,要区分情况,慎重处理。对经审查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规范,只是入党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算起,满一年以后,再按有关规定,履行转正手续,入党日期从年满十八周岁算起。党组织可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按党章规定,入党日期从某年某月某日算起”,需要的可单独形成书面材料,同入党材料一起归入本人档案。

5、对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身份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也要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和教育。本人表现突出,并重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者,可在一学期结束后,破格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重新培养其加入党组织。

六、做好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对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要认真审核,通过一段时间培养考察后,由学院党委确定是否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从原单位转来的入党申请人,要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积极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

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环节,对于严把党员“入口”关、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对于保持高中与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密切配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通过加强对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整体素质,发挥他们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7日

附件1:

 

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基本内容

 

一、是否有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入党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份入党申请书

2)《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或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

3)团支部推荐意见 

4)政审材料

5)党校结业证复印件或入党前参加相关培训的证明

6)《入党志愿书》

7)思想汇报

8)转正申请书及预备期鉴定(正式党员)

三、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

四、培养考察时间是否满一年

五、是否为原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

六、上级党组织是否审批

七、申请入党时间、谈话时间、支部大会时间、审批时间是否正确

八、入党材料中有关人员笔迹是否正确(申请人笔迹、谈话人笔迹、支部书记笔迹等)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生党员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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