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

2012-06-05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2]10号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巩固和扩大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鼓励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庆祝学校建校60周年,校党委决定今年在“七一”前夕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专项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党支部总数的8%以内进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正式党员的2%以内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并在我校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中评定结果为“好”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尽职履责,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特别是在推动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方面很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以表彰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支部为主,学生党支部应有一定比例。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创先争优活动,模范作用发挥的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做出突出业绩者。

三、工作程序

1、评选推荐。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下而上,公开推荐。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全体党员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比例、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推荐评选程序应按照基层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学校表彰建议名单。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听取组织部专项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评选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在七一前夕由校党委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学校还要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先进组织和个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展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

2、要注重推荐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员,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所推荐的表彰对象一定要立得住、叫得响、能服众。

3、在严格坚持推荐标准的基础上,注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各方检验。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充分讨论,自下而上,公开推荐,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要排序,并注明公示情况)一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表格在农大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及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1500字左右)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务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本同时发组织部邮箱nndzzb@126.com

特此通知

 

附: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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