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凡涉及到干部职务任免的,均需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样表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写对象:本次干部调整中已正式下文任免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2、《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按照要求,正确、规范填写。
3、《干部任免审批表》用电子文档填写,填好后正反面打印一份,由各处级单位于2011年6月15日前统一送交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4309267)。
4、交表前,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填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1.“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朝鲜”、“维”等。
2.“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安徽霍山”、“江苏盐城”。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3.“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学社”、“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4.填写“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填写“出生年月( 岁)”及“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年龄’”时,需按周岁足月填写,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新一轮聘任的起始时间。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
6.“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7.“学历学位”应将学历和学位填写完整,如“大学本科、工学学士”,“硕士研究生、理学硕士”等。
本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每类分为两栏,上栏为学历,下栏为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也分为两栏录入,上栏与学历对应,下栏与学位对应(如果两者相同则只写一栏)。
(2)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参加工作以前取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参加工作以后取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6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8.“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拟免职务”一律使用全称。
9.“简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10.“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学校、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2009年和2010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12.“任免理由”栏应填写“工作需要”。
13.“呈报单位”、“审批机关意见”、“行政机关任免意见”和“填表人”,本人不填写,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