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处级以上干部去向告知制度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巩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校党委决定,在全校推行处级以上干部去向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告知内容
处级以上干部在工作期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半天以上,要及时告知去向。具体告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去向状态、离开时间、返回时间等。去向状态指上课、开会、调研、公出、事假等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每星期一上午将本周处级以上干部外出有关情况在本单位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如有临时外出,要及时更新。
2.处级以上干部对外出情况必须如实告知,不得虚告或漏告。
3.要严格执行去向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请广大师生关注相关网站通知公告信息,及时了解处级以上干部去向状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5.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