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大党组发[2016]17号
关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上,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的要求,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意识淡化的问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精神不振的问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党性意识强、表率作用好的政治氛围。
2、会议议程。会前,要面向党员和师生广泛征求意见,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深入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并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二、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对象。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为全校党员。全校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对外出交流、学习、实习的党员,党组织需提前通知其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说明情况,提交个人总结材料。
2、评议程序。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上级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应到会指导并点评,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会前,党员要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会上,通过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对党员进行评议;会后,党支部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并报分党委(党总支)。
分党委(党总支)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三、具体安排
1、会议时间:
2017年
1月
10日
前。
2、会议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参加。
3、会议主要流程:
(1)党员依次发言,开展自我批评。
(2)开展批评。
(3)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把全体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召开,力争取得好的效果。
2、对党员的评议情况及结果,党支部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民主评议的情况。对民主评议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支部要指导党员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3、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同《内蒙古农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
2017年
1月
10日
前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内蒙古农业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