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3-19  点击:[]

 

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转发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为完善失联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请各单位于3月25日下午6:00前将失联党员工作台账电子版发送到nnddyfwz@126.com,纸质版3月26日10:00前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组织部组织科(西区行政楼107室)。
失联党员工作台账包括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以来的所有失联党员信息,特别是对已经做出自行脱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止党籍处置的失联党员,要逐一核对信息,确保准备无误。


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各类型党员台账(10份样表)
附件2:目前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台账(6份样表)
附件3:确认已死亡人员台账(1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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