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5-28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8]6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作出更大贡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学科评估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表彰近两年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工正式党员中评选(包括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党委职能部门及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工正式党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党建引领促进发展成效明显

3.围绕支部建设年工作任务,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过程规范,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党支部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充分。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有力,思想政治工作有机融入组织发展全过程。

5.把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思想政治工作富有实效。教工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作用发挥好。

6.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精神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特别是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注重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贯彻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立德树人,清正廉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在“三全育人”( 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做出突出贡献。

1)教师党员应立足教师岗位创先争优,落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

2)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负责,高效管理,努力提升岗位技能,能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热心服务广大师生群众,是作风效能建设表率。

3)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关心下一代的表率,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4)学生党员应是成长成才的表率,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在践行优良校风学风方面,在服务学生服务社会方面,均能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帮助和带动同学共同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同岗位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不断更新党务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与所在党组织其他同志一道,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带头执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党务工作成绩显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作风民主,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协助本单位部门行政领导履行职责,在构建“三全育人”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评选分党委(党总支)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由校党委综合近两年来党建述职、年度考核等重点工作考核情况确定;评选党支部为基层党组织的,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综合两年来的工作,特别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和审核。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在两年来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本支部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综合两年来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

推荐评选程序、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学校表彰建议名单。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听取组织部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七一前夕由校党委表彰。学校将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指导所属支部开展好此项工作,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成为推动学校基层党建、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有力措施。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选推荐时要认真把握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特别要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等第一线的优秀党员。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努力在全校形成见贤思齐、对标争先的良好风尚。

4.实事求是,材料规范。认真填写各类推荐和审批表,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2016年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等内容。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要排序)、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推荐和审批表要正反面打印,不允许另加附页)。请于201861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nndzzb@126.com。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附件: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 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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