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内开展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党委、党总支设委员5至7 人。分党委委员一般为7人;党总支委员一般为5人。换届选举办法详见《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农大党发[2000]2号)(见组织部网站—组织工作—规章制度栏)。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的换届工作要严格按照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流程的规定进行,换届工作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请各单位于4月12日之前将会前请示报校党委组织部,并于4月23日前将分党委、党总支新一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报校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校党委批复后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于5月6日前将选举结果和换届工作报告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研究后发文批复。
三、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尽快落实。
四、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执行。
附件:
1.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流程
2.换届选举流程图
3.换届选举工作涉及的公文样式
4.部分党总支所属单位调整意见
5.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样表)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