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聘任程序

2009-11-19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科级干部聘任程序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参照处级干部聘任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级干部聘任条件及年度考核结果审核把关,通过公布岗位、公开竞聘提出科级干部聘任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上报组织部的材料包括科级干部聘任意见、科级干部自荐表、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经校党委审批,组织部发文批复后,由各单位聘任上岗。 

1、正科级岗位聘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任正科级干部; 

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的副科级干部;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其他人员。 

2、副科级岗位聘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任副科级干部;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含见习期);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其他人员。 

学生工作岗位科级干部聘任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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