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校、院(系、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2007-09-17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校、院(系、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2000年1月13日 内农大党发[2000]2号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根据中组发[2000]3号和内组通字[2000]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范围  

1.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校、院(系、处)(以下简称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校领导班子不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要提前15天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校工委组织人事处写出书面报告;处级领导班子不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向校党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范围是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成员。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与会人员因事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请假并提交书面自查材料或会后补课。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篇目。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校党委委托纪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总支(分党委)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由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于会前如实反馈给本人。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党委(党总支和分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6.确定会议日期和主题。校党委要提前15天将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召开时间报告上级党组织和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党总支(分党委)要提前10天通知校纪委和组织部。  

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关键。校、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出发,运用“三讲”集中教育中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五、注重实效  

1.抓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如何,最终要体现在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上,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2.做好情况报告和通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将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等及时报告给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和高校工委、纪工委;各党总支(分党委)负责将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会议记录和领导干部自查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自查材料报校纪委)。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及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党总支和分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属于党总支(分党委)解决 的,要积极制定改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校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分别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总支(分党委)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校党委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的责任。  

六、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参加指导1-2个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纪委、组织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应参加4-6个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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