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05-16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1]9号  

关于开展“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身学校“十二五”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基层党组织数量的10%。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中共正式党员数的5%。各单位要重点推荐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比例不低于推荐名额的70%。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包括校党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及在党委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表彰名额为党务工作者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选争优活动开展成效明显,紧密联系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五好”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员工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五带头”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一是热爱党务工作,特别是深入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是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错误行为作斗争。  

三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学校党建科学化做出突出贡献。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四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有力,工作到位,积极带头,无私奉献,团结和带领师生员工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是有两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对自荐和推荐参评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和审核。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全体党员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比例、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3、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审核后报校党委审批后表彰。  

四、几点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使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过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好评优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3、在推荐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2010年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主要事迹”内容要凝炼、写实、准确,能够充分说明推荐人的主要事迹。  

5、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生动感人。字数在2000字左右。  

6、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要排序)一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表格在农大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及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务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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