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5-06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6]8    

   

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纪念建党95周年,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近两年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评选表彰名额为基层党组织数量的8%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正式党员中评选。教工党员评选表彰名额为教工正式党员数的4%;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名额为学生正式党员数的1%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包括校党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教工党员。表彰名额为教工党务工作者人数的4%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实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学生党员在成才成长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带头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同学共同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3、具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学院、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精神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学院、部门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特别是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4、党建基础性工作扎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特色突出。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对自荐和推荐参评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和审核。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全体党员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比例,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推荐评选程序应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学校表彰建议名单。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听取组织部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七一前夕由校党委表彰。学校将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成为推动学校基层党建、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有力措施。在评选中,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特别要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优秀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2014年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主要事迹”内容要凝炼、写实、准确,能够充分说明推荐人的主要事迹。    

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    

5、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要排序)、《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请于       2016年         6月3日     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nndzzb@126.com。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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