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负责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院级单位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组织开展好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开展党建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做好党组织和党员评先奖优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监督执行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按规定办理党员发展审批手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四、负责提出处级机构建议方案,做好处级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全校处级及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科级干部审核备案等方面的工作;抓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五、负责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做好处级干部档案的监管工作;协助上级开展考核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派的干部培训任务;负责做好学校处级以下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负责处级干部出国(境)证照的管理,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审查监督工作。
七、负责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工作。
八、负责做好党校教务日常工作。做好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及各分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指导工作。
九、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搞好干部审查监督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扶贫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