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大党组发[2014]8号
关于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扎实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要专门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组织广大毕业生党员(包括2014届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党员)学习《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需强调的几个问题》和《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等材料(组织部网页公示公告栏),督促毕业生党员提前联系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按时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请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下载填写《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核对信息无误后(所有毕业生党员必须登记基本信息),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ndzzb@126.com,组织部于6月19日前将审核后的登记表电子版发回各单位电子邮箱。各单位打印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一份留单位存档,另一份于6月23日-25日派具体经办人交校党委组织部并集中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明确开据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具体经办人,按年度建立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包括《×××年×××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学院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底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做好开据介绍信的工作记录(遗失、过期、更改介绍信等各类情况),开出的介绍信要尽快发放到学生党员本人手中,并要求领取人签名,原则上不要代领。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开出不得随意重开。为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口袋党员”,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3个月后没有收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要及时与党员本人或接受地党组织联系,确保完成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5、对于往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遗留问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摸清底数,及时联系并督促其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同时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党员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特此通知
附:1、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几点说明
2、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
3、致2014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22日
附1:
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几点说明
一、党组织关系应转往何处的问题
1.考取本校其他分党委(党总支)硕士、博士研究生,留校工作或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开据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2.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出组织关系:(1)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通过父母联系家庭所在街道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工作单位;(2)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学生需主动联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咨询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材料、程序、费用等,认为适合自己后,可在学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上填写转接信息;(3)准备考研或在某地长期打工的同学,可以主动联系暂住地街道党组织,咨询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程序、材料等,认为适合自己后,可在学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上填写转接信息;
4.对想要把党组织关系留在学校的同学,学生工作干部要耐心的为他们分析利弊得失,讲清学院资料室不是正规的档案管理存放机构,放在学校会影响他们的工资、职称晋级等,而人才中心是专门的档案、户籍管理单位,有专门的流动党员党支部和一整套成熟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放在那里不会耽误诸如预备党员转正、交纳党费、组织生活等事情,也不会出现“自动脱党”的现象。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时限问题
1.根据招生就业处毕业生离校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毕业生转组织关系的时间为:
6月16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nndzzb@126.com;
6月19日前,组织部将审核后的《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电子版发回学院电子邮箱;
6月23日-25日,学院打印《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组织部审核后稿)一式两份,经分管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后,一份留学院存档,另一份由认真负责、字迹工整的同志携带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全体毕业生党员原则上都要在毕业离校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3.确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院要在《201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中注明原因,并将其基本信息填写到《×××学院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组织部,把他们纳入到学院流动党员党支部进行教育管理,确保联系通畅、按时交纳党费、按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
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丢失、错误需要补开问题
各分党委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发放到学生手中(以联系不到毕业生党员等为由,未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发放到学生手中,导致《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学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补开介绍信,确实需要补开的同学,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登记后并办理补开介绍信手续(重新开据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超过1次),各学院党委应明确开据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具体经办人,并做好开据介绍信的工作记录(遗失、过期、更改转出党组织、流动党员等各类情况),按年度建立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包括《×××年×××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学院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开据介绍信的工作记录》、《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四、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问题
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工作,要专门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就党员意识及转接党组织关系等事宜开展教育活动。要亲自为学生讲解转接党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注意事项及“口袋党员”的严重后果。
五、2014年以前学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
1.请各分党委委派专人调查核对到目前为止仍未开出组织关系的往届毕业生党员或手持介绍信的“口袋党员”,抓紧联系未转组织关系党员,了解情况并补充填写校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学院未转组织关系党员登记表》,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处理办法。
2.各学院要专门成立由副书记担任支部书记的流动党员党支部, 在学院网页开辟专栏,上传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通知公告、学习知识等材料,向流动党员公布流动党支部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Email、QQ号)等。
附2:
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组织关系接转需经党组织批准,应由本人持介绍信办理。党员应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按照程序办理接转手续,完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手续后,要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送回、邮寄或传真给学院经办人。
党组织对按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对于不符合规定程序或手续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要向本人说明,要求其重新办理。
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人事关系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转至单位党组织不详的应由学生党员本人查明);确实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批准,可暂时保留在各分党委(党总支)流动党员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按时交纳党费,每季度书面汇报思想一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及时递交转正申请,按时赶回学校参加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大会。生活、工作地点相对稳定后,应按照就近、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主动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毕业即出国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如人事关系仍在学校,在回国之前,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回国后,经组织必要的了解,可以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按期转正。如人事关系已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其组织关系也一并转至人才交流中心。党员出国、出境期间要委托他人代交党费,并定期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汇报情况。对出国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其党籍,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保留在原单位;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提出退党的,可按党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党纪处分,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和原党组织负责人及校党委组织部报告。经原所属党组织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本人已写出书面检查的,原所属党组织可出具其丢失组织关系的证明,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转组织关系,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3:
致2014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们:
你们好!
春华秋实,岁月轮回,美丽的农大校园又迎来了一个郁郁葱葱的夏天,又是一个毕业的时节。四年的大学生活弹指一挥间,你们的刻苦攻读、辛勤努力终于换来了今天丰收的喜悦。在此,首先对你们圆满地完成学业表示由衷的祝贺!同时,对你们在学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中的辛勤付出与积极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年来,你们怀着对党的热爱与追求,积极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经过自身不断努力,已经逐步成长为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有知识、有能力、有理想、有追求,专业合格、政治过硬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今天,你们即将奔赴祖国各地去实现自己下一阶段的人生目标,在不同的岗位上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从母校这所港湾起锚远航之时,希望你们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身在何时何处,都应履行庄严的入党誓言,为党的事业、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奉献自己的热情与聪明才智。弘扬社会正气,抵制不良歪风,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做社会发展洪流的中流砥柱,做社会主义大厦的栋梁之材。这是党赋予你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你们肩上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你们秉承农大“团结、求实、博学、创新”的校风,将农大精神和农大学生党员的精神风貌传播给他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用成绩回报母校、回报社会、回报党!
在这离校前最后的时间里,希望你们继续发扬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大学时代最后一班岗,团结、帮助同学,协助、支持学校和老师,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为大学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给大家留下美好的记忆!
衷心地祝福你们一路顺风!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