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6月初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将整改内容、时间、措施与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对帐”,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销帐”。
二、督查内容
主要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按时整改的问题,重点检查整改是否到位;对愈期未改的问题,各单位要作出说明,并重新明确完成时限;对未到期的整改问题,督促按期完成。
三、督查方式
学校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通过听汇报、看材料的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分组情况
第一督查组:
组长 :吕清禄,成员:周浩、靳国斌
督查单位(17个):监察审计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外事办公室。
第二督查组:
组长:史晴,成员:靳小平、叶德成
督查单位(16个):动物科学学院、兽医学院、农学院、林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统战部)、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信息与网络中心、基础教育中心党总支、基础教育中心。
第三督查组:
组长:赵云虎,成员:王忠东、王雁
督查单位(15):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大分院)、发展研究室(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资产经营公司。
五、督查时间
从2014年6月3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相关单位联系确定。
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