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4-06-05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14]10号  

关于开展“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了不断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十二五”建设,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基层党组织数量的8%。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中共正式党员数的5%。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包括校党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及在党委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表彰名额为党务工作者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领导班子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的监督保证、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在群众中威信高,得到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拥护。  

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学院、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精神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学院、部门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特别是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4、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记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2、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私奉献,勇挑重担,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争做教学能手、学术带头人、服务标兵,在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方面作用明显。  

3、广泛联系师生员工,关心师生员工,为广大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4、学生党员在成长成才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带头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同学共同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党员意识强。  

2、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联系师生员工,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4、联系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具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对自荐和推荐参评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和审核。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全体党员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比例,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推荐评选程序应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学校表彰建议名单。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听取组织部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七一前夕由校党委表彰。学校将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成为推动学校基层党建、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有力措施,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特别要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优秀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2013年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主要事迹”内容要凝炼、写实、准确,能够充分说明推荐人的主要事迹。  

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  

5、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要排序)一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表格在农大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6月17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本同时发组织部邮箱nndzzb@126.com。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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