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大党组发[2013] 6号
关于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扎实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要专门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组织广大毕业生党员(包括2013届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党员)学习《2013届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需强调的几个问题》、《致2013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和《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基本知识宣传卡》等材料(上述材料已上传组织统战部网页公示公告栏),督促毕业生党员提前联系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指导他们按时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请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下载填写《2013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组织部网页公示公告栏),核对信息无误后(所有毕业生党员必须登记基本信息),于6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ndzzbwang@126.com,组织部于6月19日前将审核后的登记表电子版发回各单位电子邮箱。各单位打印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一份留单位存档,另一份于6月24日-25日派具体经办人交校党委组织部并集中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明确开据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具体经办人,按年度建立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包括《×××年×××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学院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底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做好开据介绍信的工作记录(遗失、过期、更改转出党组织、流动党员等各类情况),开出的介绍信要尽快发放到学生党员本人手中,并要求领取人签名,原则上不要代领。
4、对于往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遗留问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摸清底数,及时联系并督促往届毕业生党员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同时做好党员信息系统的相应更新和维护工作。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开出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重开。党员毕业后因介绍信遗失、过期、变更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接受单位名称等因素,导致未按时转正,长期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由党员本人递交书面说明(有单位的出具单位证明),经学院审查出具证明,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并加盖分党委公章,最后由组织部酌情处理是否重开介绍信。学院自己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要慎重,务必审核清楚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开出。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0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