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

2007-09-14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

1999年11月9日  内农大党发[1999]12号  

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重要途径,也是统一战线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党的这一优良传统,使我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密切与党外人士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党外人士的要求  

1.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广交党外朋友的基础上,要深交2~3名党外朋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平时要与所交党外朋友多见面,多谈心,也可利用一些重大节日,登门拜访党外朋友,或邀请党外朋友一同进行调查研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尽力为党外朋友排忧解难,在可能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  

2.与党外人士交朋友要坦诚相见,建立真诚的友谊和相互信赖的关系。通过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帮助,来加深与他们的联系和交往;使党外朋友对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能够及时批评指正,与我们同心同德,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  

3.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朋友要以普通党员、朋友的身份,平等待人;对那些有利改进工作,减少失误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给予热情欢迎和肯定,并在决策中认真参考和采纳;要处处以大局为重,求大同存小异,对于无碍大局的争议可以在实践的检验中讨论;对于涉及重大是非和重大原则方面的问题,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立场,从正面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二、联系交友的范围  

1.校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交友范围: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副处级以上的党外干部。  

2.院(系)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交友范围: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是具有中级职称或副科级以上的教师和干部,以及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方面有影响的党外专家、学者、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族党外代表人士,“三胞”及眷属等。  

三、督促检查工作  

校党委组织统战部负责这项制度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卡,由组织统战部定期收回,作为督促检查这项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和依据。  

以上工作,将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的内容之一,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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