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08-07-01 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

内农大党组发[2008]27号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总结我校近两年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教学评估工作、“双增双提”活动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先进,振奋精神,校党委决定,“七一”前夕隆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认真履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出色地完成校党委、行政的各项任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过硬。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党员的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3、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廉政勤政,勇于创新,有战斗力、凝聚力。能较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团结和带领党组织所属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双增双提”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5、在教学评估工作中,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顺利完成各阶段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做到组织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充分发挥了分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所在单位的教职工未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错误行为作斗争。

    3、具有较强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4、在教学评估工作中,组织有力,工作到位,积极带头,无私奉献,团结和带领师生员工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组织落实“双增双提”活动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成绩突出。

6、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弘扬正气,反腐倡廉,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3、积极参加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党性观念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错误行为作斗争。

4、在教学评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挑重担,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在“双增双提”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校基层党组织数量的10%左右。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评选表彰名额为中共正式党员数的5%。各单位要重点推荐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党员,比例不低于70%。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包括校党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及在党委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表彰名额为党务工作者人数的5%。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对自荐和推荐参评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和审核。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选名额比例、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和审核工作。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3、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审核后报校党委审批后表彰。

四、几点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优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2、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念建党87周年和评优工作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教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抓好本单位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十一五”规划,促进学校全面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评出正气,评出风格,在全校内形成争先创优、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3、这次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2006年以来,特别是在教学评估、“双增双提”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共产党员。

4、在推荐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2006年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主要事迹”要尽量用写实语言进行表述,少用定性和概括性的语言。

6、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填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连同推荐报告各一式两份(均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电子版的格式要与纸质材料的格式一致),于2008年6月23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特此通知

 

附:1、《内蒙古农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内蒙古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排序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排序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排序表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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